高科﹝2013﹞19号
关于组织申报高淳区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
各镇,开发区,宁高园,各部委办局、区直各单位:
根据高委发[2013]10号文件《2013年高淳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》及高招商办发[2013]5号文件《高淳区科技创新创业项目认定细则》要求,现请按照如下要求进行申报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认定区科技创新创业项目,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条:
1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指列入国家“千人计划”、省“双创”计划、南京“321”计划和“高淳英才”计划等的人才。
2、落户在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内的孵化项目。区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包括紫金(高淳)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、区软件企业孵化器、高淳陶瓷文化创意创业园、南京延长医疗科技创业园等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。
二、认定标准
认定区科技创新创业项目,需同时具备以下6条:
1、项目符合高新技术产业领域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要求。
2、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。
3、项目人才团队结构合理,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%以上,其中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%以上。
4、项目在为获得科学技术新知识,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,或实质性改进技术、产品(服务)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(产学研合作),有实质的研究开发费用投入。
5、项目团队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,在市场销售方面有合理的定位和工作计划等。
6、项目已进行工商注册,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00万元。
三、申报材料
项目引进单位填写《高淳区科技创新创业项目认定表》,并附列入人才计划的文件、落户科创载体的证明、知识产权证书、人才团队成员相关证书、企业营业执照、投资构成清单等证明材料。
四、申报时间
请各单位于每季度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区科技局科创项目评审办,联系电话:57312196,联系人:濮阳凯,具体时间为:二季度6月26日、三季度9月26日、四季度12月26日前。(相关表格请从区科技局网站上下载,http//www.gckj.net)
附:高淳区科技创新创业项目认定表
南京市高淳区科技局
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
高淳区科技创新创业项目认定表
申报单位: (盖章) 申报时间: 年 月 日
企业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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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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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资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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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总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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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科技人员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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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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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及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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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概况
(300字以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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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后预期目标(万元,人) |
销售 |
利润 |
税收 |
新增就业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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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识产权
(件) |
发明专利 |
软件著作权 |
实用新型 |
外观设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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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投资
(万元) |
土地 |
厂房 |
设备 |
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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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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